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可不可以由非本支部党员担任?
申请入党的员工是某国企外聘的,两者具有管理关系,但申请入党员工的劳务关系是在另一家独立公司内,该公司没有党组织,该国企有党组织但是因上述原因不接收该申请入党员工的入党申请,作为驻地党群服务中心,是否可以接收其入党申请并指定该国企党组织内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呢?注:党群服务中心党组织与该国企党组织没有隶属关系。
网友的回答
1劳务关系是在另一家独立公司内,这是属于劳务派遣关系。国企党组织一般发展正是或是协议员工为主。
2驻地党群服务中心,是可以接收其入党申请,不能指定该国企党组织内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应该是党群服务中心党组织的正式党员才能担任。
尹传好
lv 5
发布于:2021-04-18 13:32
应当由本支部指定党员,担任该入党积极分的培养联系人。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04-16 17:33
不行,培养联系人必须是本支部的正式党员。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1-04-16 13:25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一般由支部委员会指定,通常是本单位党员。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4-16 11:08
1、不可以,按照规定,党支部应该指定本支部党员;
2、虽然是国企外聘人员,但是因长期工作在该国企,按照规定,该国企党组织拒绝接收入党申请书已经违规;
3、党群服务中心接收入党申请书,充分发挥了职能,应该肯定;
4、建议由党群服务中心指定本支部党员,并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风吹草飞
lv 9
发布于:2021-04-16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