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缴的年终奖,是否纳入党费收缴基数中?
请问,企业补缴2018年年终奖党费。是年终奖单独计算还是年终奖加上当月工资计算。(当月已经交过党费)
网友的回答
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其中,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中,这里说的活的部分(奖金)是包括个人年终奖部分的。年终奖是每一年你一定会拿到的,通常企业年终奖是将月度工作绩效压缩、拆分后,在年底一次性发放,所以他是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若在年终奖中,有加入其它单独奖励、临时 补贴、特殊津贴,则在计算党费补缴时,应当将这一部分扣除后,再计算。
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中,这里说的活的部分(奖金)是包括个人年终奖部分的。年终奖是每一年你一定会拿到的,通常企业年终奖是将月度工作绩效压缩、拆分后,在年底一次性发放,所以他是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若在年终奖中,有加入其它单独奖励、临时 补贴、特殊津贴,则在计算党费补缴时,应当将这一部分扣除后,再计算。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
一、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及中央组织部有关政策答复意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1)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3)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故:如果是普遍发放的年终奖,是需要计算在党费收缴基数中的。一是,可与12月党费合并计算,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二是可按年初统一核定的方式,将年终党费平摊在每月中,确定为每月基数(但通常因年终奖数额不固定,而采用第一种方式较多。)
一、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及中央组织部有关政策答复意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1)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3)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故:如果是普遍发放的年终奖,是需要计算在党费收缴基数中的。一是,可与12月党费合并计算,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二是可按年初统一核定的方式,将年终党费平摊在每月中,确定为每月基数(但通常因年终奖数额不固定,而采用第一种方式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