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支部书记可年度考核等次怎么定?
2020年5月党支部书记因2016年到2018年滥发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12月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年度考核是定为“不称职”还是“基本称职“?支部书记本人认为自己应该定为“称职”。
网友的回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这个可做参考。 考虑到只针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如地方有另行规定建议查核相关规定,咨询组织人事部门,一般是组织部的组织科(股)。
通常在处分文件中,会明确备注,如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那么在年度评优、党员民主评议等环节,都不能认定为优秀,最多认定为合格或基本合格。
建议您向直属的上级党组织咨询。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03-28 10:56
这首先得看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时效期到了没有?有没有办理撤销?时效期内评“称职”,显然是不合理的~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3-26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