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所以,以党小组形式召开没有问题。但是实际操作中,因为党小组形式的组织生活会怎么开有疑义,反映到上级发的党支部记录本上也难以记录,再加上有些检查人员确实教条主义。所以还是建议以党支部形式召开并记录,写党员自我批评并记录几十字,不写剖析整改,每人接受三四人批评并记录,加上会议小结和上级点评就差不多了。
可以以党小组形式开,然后收集各小组评议资料(原件)存支部留档,其他的慢慢整理呗~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3-26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