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应该看得分是否和立案期年度重合。如果重合,当年不确定等次或者不称职。如果跨年度,是否应该理解为上年度立案期为下年度的处分结果做准备,下年度出结果了,上年度应该恢复正常考核等次?这个找不到明确规定依据,很多地方都是等于挨两年处分的考核等次。这个应该是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给个从中央级别给个明确答复,而不是由地方部门自行解读。
请领导们答复时最好列出相关文件依据,更有操作性和说服力
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第九、十条,介于基本称职、不称职,二选一,具体看他犯了什么错误,改正情况。由组织作出考评决定。
莲花先锋
lv 6
发布于:2020-07-31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