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是在原单位继续发展还是在所驻村发展?
2019年3月份在单位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9年4月份被单位选派驻村,2019年4月份单位党支部向县直机关工委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时,机关工委说因为在3个月内工作发生变动,所以不予备案,建议在所驻村当地党委进行延续发展备案,但当地镇党委说不符合程序不予以备案,请问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网友的回答
是原单位不理解机关工委流程。3月份经单位支部确定委会时,应及时向机关工委备案。如果是你调动之前,支部已经上报,那么机关工委备案落款时间在你调动之后,并无影响。(因为你是4月份选派驻村,短短一个月都没到一次思想汇报时间,没有脱离组织教育)。
但是实际按照你的说法,可以猜到:你现在是想补办入党手续。因为2019年四月你调动之时,无论哪一个党委因你工作调动不同意对你的备案,你都可以重新在所驻村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半年后就可以是积极分子。
现在已经是2020年6月了,因此你应该是补办手续,这是不符合发展党员程序的。
但是实际按照你的说法,可以猜到:你现在是想补办入党手续。因为2019年四月你调动之时,无论哪一个党委因你工作调动不同意对你的备案,你都可以重新在所驻村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半年后就可以是积极分子。
现在已经是2020年6月了,因此你应该是补办手续,这是不符合发展党员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