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委员会党支部的规范名称是什么?
请问,不设委员会党支部的规范名称是什么?
网友的回答
基层党组织的命名
实践中,曾看到不少基层党组织的名称不是很恰当,有的过于简单。
确定基层党组织名称时,要从实际出发,可从多个角度
(1)从单位名称的角度: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支部委员会”。
(2)从单位的某个科室(部门)名称角度: 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xx科支部委员会”。
(3)从单位的多个科室(部门)、下属单位的类别角度:如有一个局的党总支,下设了“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馆支部委员会”等多个党支部。
(4)从党员的不同群体角度: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就业中心流动人员支部委员会”。
(5)从不同区域、条线(系统)和归类的角度:如“中国共产党xx市国土资源局南片中心国土资源所联合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工业系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镇文化教育口总支部委员会”等。
(6)从排序的角度:如“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xx局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xx局第二支部委
需要注意的是,上级党组织在决定成立党的新组织时,应当明确并使用新的党组织的全称,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直属机关委员会”;雕刻党组织印章时,一般应当使用党组织的全称,文字过多时,可采用通用的简称。在之后的使用中,可根据需要和使用时的语境,使用规范化简称。如“中共xx市xx区直属机关委员会”“xx市xx区直属机关党委”“xx区直属机关党委”“区直属机关党委’“区直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党委”。
实践中,曾看到不少基层党组织的名称不是很恰当,有的过于简单。
确定基层党组织名称时,要从实际出发,可从多个角度
(1)从单位名称的角度: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支部委员会”。
(2)从单位的某个科室(部门)名称角度: 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xx科支部委员会”。
(3)从单位的多个科室(部门)、下属单位的类别角度:如有一个局的党总支,下设了“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馆支部委员会”等多个党支部。
(4)从党员的不同群体角度: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局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就业中心流动人员支部委员会”。
(5)从不同区域、条线(系统)和归类的角度:如“中国共产党xx市国土资源局南片中心国土资源所联合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工业系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xx镇文化教育口总支部委员会”等。
(6)从排序的角度:如“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xx局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xx局第二支部委
需要注意的是,上级党组织在决定成立党的新组织时,应当明确并使用新的党组织的全称,如“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直属机关委员会”;雕刻党组织印章时,一般应当使用党组织的全称,文字过多时,可采用通用的简称。在之后的使用中,可根据需要和使用时的语境,使用规范化简称。如“中共xx市xx区直属机关委员会”“xx市xx区直属机关党委”“xx区直属机关党委”“区直属机关党委’“区直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党委”。
中共XXX支部委员会中的“委员会”是组织机构。比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就分别是政党、团体、机关、学校中的集体领导组织。还有为了完成一定的任务而设立的专门组织,比如如:招生委员会,伙食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党支部是中共XXX支部委员会的简称。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第二十条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第二十条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