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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组织设置及书记任命问题

我单位是A单位占股60%、B单位占股40%共同投资设立的C企业,A单位在省城、C企业和B单位在同一个县。C单位成立至今党组织一直是党支部隶属B,目前党员人数10人、经双方股东代表提名,支部选举,由A方委派董事任党支部书记。
请问,依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
一、第十四条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第十五条 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请教:

1、董事长是A单位委派,其党组织关系不在C公司。但是A是大股东,这情况党支部书记由A方委派董事担任是否正确。

2、C企业因为党员人数不足、但是又是独立法人企业,其设立党支部和设立党委、党组是不是性质都一样,都是独立法人企业的独立党组织。



12371网友bhzpy3

lv 2

发布时间:2020-05-2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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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1网友4eidpg

lv 2

发布于:2020-05-26 10:34

1、正确,董事长组织关系转到c公司,编入支部,担任支部书记

2、c党支部是独立法人企业的独立党组织,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权限和党委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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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答案

感谢您的解答,现在对《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熟悉且能解释清楚的不错,再补充请教下:
第三十六条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严格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推动党务工作人员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
请教:我作为C企业党支部书记,是否应该是和总经理同职级、同待遇。
我的理解: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且是代表大股东的董事,担任书记合法、合规、合理。但是职级待遇是按照本条例规定请人事部门确定,还是经过股东会研究决策。但是书记是选举产生的,不适用于股东会研究了。

12371网友bhzpy3

lv 2

发布于:2020-05-2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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