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内支部委员会委员由5名减少为3名,分工调整程序及依据?
届内,原支部委员由5人组成,分别为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工委员,现有2名支委工作调动到其他单位。支部委员会不再进行增补,但拟进行分工调整,由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兼群工委员,这种情况需要按照哪些程序办理,是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还是审批?
网友的回答
条例有规定,如果没到换届,分工后,委员备案既可;选举书记、副书记需要上级党委批准。
支委会讨论并进行重新分工,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即可。
顺便说下,一般不组织兼纪检。
《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0-03-24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