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通常各地各高校,均有相关要求,在本科大四第二学期、专科大三第二学期,不再从发展对象中,确定预备党员;
您本人在6月毕业前两个月成为预备党员,确有突击发展的嫌疑,具体情况,需要接收党组织进行研究确认,必要时,可能要求原所在党组织出具有关情况说明 材料。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02-09 19:42
一般是在转出前三个月部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但是如果你的预备期时间已经到了,原党组织要及时给予转为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