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一家外企,被公司派往国外长期工作,公司没有党...
目前,党员在一家外企工作,其被公司派往国外长期工作,党组织关系放在基层,能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其公司所在地的党组织吗?该外企没有党组织。如果能,有什么文件条例支持?
网友的回答
根据《关于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组发〔1981〕19号),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探亲办理私事者,自费出国留学者,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根据《关于改进接转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办法的通知》(组通字〔1984〕15号):出国留学、讲学和研究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存。原单位可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派出部委保存。派出部委将党员名单通知驻外使领馆党委,各驻外使领馆党委可根据党员人数、分布状况以及驻在国情况,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或单独联系。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7]27号)规定:有关党组织要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组发[1981]19号)和《关于改进接转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办法的通知》(组通字[1984]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等材料的保存或转移工作,并对党员出国留学的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及时登记备案。出国留学人员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如发生变动,应将其组织关系及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移交。
同时一定注意:出国留学人员党员要增强党的观念,出国留学前向所在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出国后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
根据《关于改进接转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办法的通知》(组通字〔1984〕15号):出国留学、讲学和研究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存。原单位可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派出部委保存。派出部委将党员名单通知驻外使领馆党委,各驻外使领馆党委可根据党员人数、分布状况以及驻在国情况,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或单独联系。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7]27号)规定:有关党组织要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组发[1981]19号)和《关于改进接转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办法的通知》(组通字[1984]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等材料的保存或转移工作,并对党员出国留学的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及时登记备案。出国留学人员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如发生变动,应将其组织关系及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移交。
同时一定注意:出国留学人员党员要增强党的观念,出国留学前向所在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出国后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