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XX县XX局办公室科员,如何入职定级?
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录XX县XX局办公室科员,2019年6月1日之后,经试用期满任职考核,考核合格,且在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范围内,如何入职定级?任命为何职级?工资定为几级?
网友的回答
楼组补充发问:按照中组发〔2019〕10号文件《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惯例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二)不按招考职位类别、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如若招考岗位为XX县XX局办公室科员(而非XX县XX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入职定级时,是否可以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而是要严格按照招考岗位名称限定?
职位类别是否指职级等级?还是指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或综合管理类?
(二)不按招考职位类别、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如若招考岗位为XX县XX局办公室科员(而非XX县XX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入职定级时,是否可以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而是要严格按照招考岗位名称限定?
职位类别是否指职级等级?还是指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或综合管理类?
中组发〔2019〕10号文件《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对新录用公务员有如下规定: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二)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三)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任职定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文件规定,具体还需要咨询相关招考部门。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二)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三)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任职定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文件规定,具体还需要咨询相关招考部门。
中组发〔2019〕10号文件《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对新录用公务员有如下规定: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二)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三)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任职定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文件规定,具体还需要咨询相关招考部门。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二)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三)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任职定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文件规定,具体还需要咨询相关招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