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干部管理权限在哪个部门?
尊敬的领导:
我是运城永济市人民法院一名员额法官,今年获得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后,前往当地组织部进行学位档案认证。本市(县)组织部门口头答复:法院属于直管部门了,县(区)组织部门不再管理审批。特请答复:1.县(区)法院员额法官(除院长外)的干部管理权限究竟在哪个部门?2.县区法院员额法官的学历学位认证、退休、调动由县区组织部门审批?亦或市组织部审批?亦或省高院/市中院审批?还是县区法院党组自行审批? 该另据本人了解,该未解疑惑目前并非仅本人存在,已经影响本院较多人员退休、学位认证等事宜,其他县(区)也有很多类似情况,故请于百忙之中予以答复,并请明文下发各级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