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推荐结果有关政策的咨询
中央今年3月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单位人数较少、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理解和运用该项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我单位于今年3月制定印发了相关实施方案。今年6月,又组织开展了优秀年轻干部专项调研活动,深入各个单位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直接面谈等方式,采用“海选”方式,广泛听取干部员工对优秀年轻干部人选的推荐及评价意见,并分别撰写调研报告(内容包括人选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优势与特长、问题与不足、民主推荐率等)。今年9月,我们在汇总调研结果、严格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将优秀年轻干部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党委审定,建立起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两级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池。
今年12月,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经综合分析研判,党委决定从中层正职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池中产生6名人选,补充6个正职岗位空缺。在酝酿提名的人选中,有4人的民主推荐率都达到和超过了三分之二(属推荐意见比较集中,符合我单位管理制度规定),参加会议与参加谈话的人员范围也基本相同,能否不再组织会议推荐,直接运用调研报告中有关人选的谈话推荐结果和评价意见。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理解和运用该项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我单位于今年3月制定印发了相关实施方案。今年6月,又组织开展了优秀年轻干部专项调研活动,深入各个单位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直接面谈等方式,采用“海选”方式,广泛听取干部员工对优秀年轻干部人选的推荐及评价意见,并分别撰写调研报告(内容包括人选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优势与特长、问题与不足、民主推荐率等)。今年9月,我们在汇总调研结果、严格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将优秀年轻干部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党委审定,建立起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两级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池。
今年12月,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经综合分析研判,党委决定从中层正职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池中产生6名人选,补充6个正职岗位空缺。在酝酿提名的人选中,有4人的民主推荐率都达到和超过了三分之二(属推荐意见比较集中,符合我单位管理制度规定),参加会议与参加谈话的人员范围也基本相同,能否不再组织会议推荐,直接运用调研报告中有关人选的谈话推荐结果和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