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咨询
2012年7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其中第11条明确规定:“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我在村官聘期满,期间当选嘎查副职,考核优秀,通过科级领导干部选拔走上了乡镇领导岗位,现在当地组织部说不符合《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要求,要免职重新任职,我这几年副科的经历不算,想咨询下到底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