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咨询

  2012年7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其中第11条明确规定:“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我在村官聘期满,期间当选嘎查副职,考核优秀,通过科级领导干部选拔走上了乡镇领导岗位,现在当地组织部说不符合《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要求,要免职重新任职,我这几年副科的经历不算,想咨询下到底如何认定。

12371网友0dhocc

lv 2

发布时间:2019-12-1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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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是大政方针,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具体要看实施细则,符合实施细则应该认可。

张锋

lv 9

发布于:2019-12-30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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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看具体地区的材料。

朝忆启

lv 9

发布于:2019-12-1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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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是大政方针,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具体要看实施细则,符合实施细则应该认可。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19-12-1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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