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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人员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问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请问,其中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哪个国家规定?

龙杰

lv 10

发布时间:2019-10-1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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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就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经商,不允许当企业公司法人,不允许去兼职领取报酬(如果组织批准可以兼职,但不能拿钱,收等价礼品也不行)。

晏玉新

lv 1

发布于:2019-10-1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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