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 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横渠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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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1-01 09:46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发〔2010〕8号)文件要求 7人以下不设委员会。支部工作由书记和副书记主持。建议按照文件执行,副书记分管纪检工作,即满足单位要求,又符合文件规定。
农村组织科
lv 3
发布于:2018-11-01 08:43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有需要时可增设副书记,支部工作由支部书记、副书记来主持。党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