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可以和人事档案合并吗?
我大学毕业后,人事档案被学校统一打回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存放,而党员档案则和我的党组织关系一起转入了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党委。2021年9月,为了便于参加新入职公司的组织生活,我将党组织关系从街道转入公司,但是公司党支部可以接收我的组织关系,无法接收我的党员档案,公司建议党员档案本就是人事档案一部分,可将个人党员档案与户籍地的人事档案合并,请问这样可以吗?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人事档案的党员不再另建党员档案,有关入党材料应存入其人事档案。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1-09-16 13:56
有人事档案的,其完整的党员档案(已转正)应当归入人事档案。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09-16 09:23
可以的(支部无权管理档案,发展中的例外)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9-16 09:12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故,是可以的。人事档案中归档材料为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及培养考察材料(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思想汇报、培训结业证书、征求意见等材料不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Tuzki
lv 6
发布于:2021-09-16 09:02
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该在其转正后,保管其档案的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将其党员档案归入人事档案。
红星
lv 5
发布于:2021-09-15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