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了党纪处分,那他的考核结论如何下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了党纪处分,那他的考核结论如何下呢?《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只适用于公务员,没有说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求教。
网友的回答
一般地方(省)都有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建议对照其中的收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一般明确了受党纪处分的考核相关规定,具体可以商地方考核管理部门。
举例: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十)受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人员按下列办法考核:
1、受行政处分的: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解除处分的依据;
(3)受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4)受降级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5)受撤职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受党纪处分的: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撤销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受留党察看1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2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2)(3)(4)(5)条规定办理。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举例: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十)受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人员按下列办法考核:
1、受行政处分的: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解除处分的依据;
(3)受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4)受降级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5)受撤职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受党纪处分的: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撤销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受留党察看1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2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2)(3)(4)(5)条规定办理。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