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况下所提的5年是否包括此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时间?
某员工因违反计划生育处罚期未满,(之前当事人未向单位党组织如实说明),后据政审计生委出具资料,被上级党组织取消了发展对象资格,经支部大会宣布(会议记录),并告之须处罚期满后再从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根据发展党员(超生处罚)相关纪律规定,“自递交申请书后满五年~,经县一级组织部门批准~”,这五年其间是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发展对象的确定?
网友的回答
个人拙见:
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已接受处罚的人员申请入党,要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的考验。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确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有了正确的认识,一贯表现较好,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
这里有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应为可作为积极分子及之前的培养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宣传教育党外群众,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以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接续培养等。 可以看出积极分子主要是教育引导培养考察),
但不包含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期。因为确定为发展对象意味着党组织已经决定发展该同志了,且该同志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从这里看出,成为发展对象就应当具备党员条件,未满五年按规定不具备条件)
我理解的积极分子不一定全部具备党员的所有条件,是一个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群体,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和培养积极向上的群体。这个群体待培养成熟后,各方面条件达到下一个阶段的标准后,组织就对其进一步发展
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已接受处罚的人员申请入党,要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的考验。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确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有了正确的认识,一贯表现较好,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
这里有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应为可作为积极分子及之前的培养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宣传教育党外群众,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以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接续培养等。 可以看出积极分子主要是教育引导培养考察),
但不包含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期。因为确定为发展对象意味着党组织已经决定发展该同志了,且该同志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从这里看出,成为发展对象就应当具备党员条件,未满五年按规定不具备条件)
我理解的积极分子不一定全部具备党员的所有条件,是一个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群体,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和培养积极向上的群体。这个群体待培养成熟后,各方面条件达到下一个阶段的标准后,组织就对其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