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离职后是否还可以在原单位继续发展入党?
16年在原单位任职,提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培养,于18年在原单位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19年初离开原单位去新单位的区域公司任职,期间未进行组织关系转移,由原单位继续培养,同期参加原单位组织的党员培训活动及党校学习活动,于20年年底由原单位党支部开会讨论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吸收为预备党员(所以材料齐全)。
2021年初调任新单位另一区域公司(每个区域公司有单独的党支部),应已经是预备党员,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因19年初更换单位时未转移组织关系,在吸收预备党员期间未由本公司原区域公司进行培养吸收。对于此入党问题,有何问题,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现在转移组织关系,由新单位从预备党员重新开始培养,直至转正?
2021年初调任新单位另一区域公司(每个区域公司有单独的党支部),应已经是预备党员,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因19年初更换单位时未转移组织关系,在吸收预备党员期间未由本公司原区域公司进行培养吸收。对于此入党问题,有何问题,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现在转移组织关系,由新单位从预备党员重新开始培养,直至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