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换工作后延迟转接组织关系,期间培养意见应怎么办?
7月成为预备党员后,刚好换了工作,在新的公司需重新确认入党介绍人,但因跳槽原因,组织关系晚转了2个月,也就是10月份才转组织关系的,故在新公司支委会上重新确认入党介绍人这个时间直接就晚了半年,也就是12月上支委上重新确认入党介绍人的。那么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每3个月要写培养意见,那么这个怎么办?怎么才能让程序合法呢?
网友的回答
别纠结了,你这种情况涉嫌突击入党。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要离开学习、工作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受预备党员手续。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6-28 16:39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参考资料都没有提出预备党员更换工作单位后重新确定入党介绍人的要求,因此,不必再确定入党介绍人。
目前,中组部没有统一格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都是各地的探索,如实填写就行,在内容上说明上述问题,作为培养考察意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