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原组织是否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原党组织称只能走线上转移流程,因两个党组织属于不同省份,相关网上党员管理系统未对接,接收方称没有收到相关信息,要求提供纸质介绍信,但原组织认为已经转出,无法开具,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原组织认为已经转出,这个转出并不是像省内转接那样的转出,接收党组织是无法线上接收的;可以向转出党组织申请使用纸质介绍信走线下转接的,和线上转接一样,同样是有效的;原组织认为已经转出,无法开具?可以跟转出党组织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一下,请求帮助的。
你这种情形属于跨省系统不兼容,接收方没有收到相关信息,说明没有转出成功,组织关系还在原党组织,必须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之间开具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