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列入登记备案的人员是否适用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解释?
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擅自超出批准范围因私出国(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对此类行为作出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
这里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上述文件对列入登记备案范围的党员、干部的因私出国(境)审查程序、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针对未登记备案的人员,是否适用本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