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
一是在总的定位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二是在组织设置上,明确规定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党组织除党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
三是在职责任务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讨论决定本乡镇本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基层治理。
四是在体制机制上,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
五是在议事决策上,明确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
六是在保障支持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设计和具体措施,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实在的而不是空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