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使用原则?
关于党费使用的“十六字”原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注意统筹安排。各级党组织在使用党费时,要对《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五项使用范围”进行统筹考虑,既不要顾此失彼,也不搞绝对平均。要增强使用党费的计划性,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的效能。
(2)力求收支平衡。一个地区、单位的党员队伍的规模和职业构成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决定了党费收入具有的稳定性。因此,对每年能收缴多少党费要做到胸中有数,安排全年的党费使用计划应该以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收缴和留存的党费为依据,做到量入为出,大体平衡。
(3)应当有适当结余。由于有的党费开支往往是无法预知的,所以使用党费应当留有余地,不能全部花光。比如,应对突发的自然灾害,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有一定的党费结余,以备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这是党费使用和管理的一条基本要求。
另外,使用党费还应做到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