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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拒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负责人,怎么处理?

对于拒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负责人怎么处理,处理依据是什么?

12371网友sg8izu

lv 1

发布时间:2023-11-15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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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  各级党委各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基层党委每年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对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作出评价。上级党组织在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中,应当考核检查下级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

对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

据上规定,对于拒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负责人,要问责追责的。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1-1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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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拒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负责人需要咨询其拒绝的理由。若不满足接收条件,可以拒绝组织关系转入;若满足转接条件,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组织关系转入,沟通无果可以向其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督促整改。

hujz

lv 8

发布于:2023-11-15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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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河北沧州闫浩胜

lv 8

发布于:2023-11-1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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