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中组发2016年30号文还有效吗?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这个文件还有效吗?我们单位有个退休十几年的人,突然来找,说让认定党员身份,党员档案在社区,社区说没有她的党员组织关系,社区把责任推给我们单位。这个人已经和我们十几年没有联系了,灯塔-党建在线上也没有这个人。她拿出这个文件让我们直接给她认定党员,可行吗?
网友的回答
党员档案与党员组织关系不是一回事,是否可以查询到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回执记录?
如果确认确实属于党员组织关系没有办理转出,且在2016年以来历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中均没有排查到该名党员的,应对其失联期间的表现情况综合判断,由党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向党员工作过的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函询其表现,到纪检、公安机关了解其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调查了解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经调查,确属于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且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法违纪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可以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鉴于该名党员的情况已经不在党员集中排查期间,且历时较久,建议该情况应一并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慎处理,确有必要时可以向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咨询有关处理建议。
如果确认确实属于党员组织关系没有办理转出,且在2016年以来历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中均没有排查到该名党员的,应对其失联期间的表现情况综合判断,由党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向党员工作过的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函询其表现,到纪检、公安机关了解其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调查了解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经调查,确属于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且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法违纪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可以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鉴于该名党员的情况已经不在党员集中排查期间,且历时较久,建议该情况应一并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慎处理,确有必要时可以向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咨询有关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