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申请入党,如何认定党员身份?
我出生于1997年12月11日,户籍所在地为云南省曲靖市,大学期间就读于陕西省某高校。大学期间(在陕西省)完成入党全过程:2013.10.18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15岁10个月),2016.6.8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时年18岁5个月),2017.6.8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时年19岁5个月)。
目前,我在云南省工作,党员组织关系已经转到工作单位。
现在面临的情况是:工作调动调整需认定党员身份。经咨询,就读高校回复需要云南省委组织部认定,学校予以配合;云南省委组织部回复:需要陕西省委组织部认定,组织所在单位配合。
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对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请问:涉及跨省情况,需要入党所在地认定,还是需要当前组织关系所在地认定,感谢回答!
目前,我在云南省工作,党员组织关系已经转到工作单位。
现在面临的情况是:工作调动调整需认定党员身份。经咨询,就读高校回复需要云南省委组织部认定,学校予以配合;云南省委组织部回复:需要陕西省委组织部认定,组织所在单位配合。
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对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请问:涉及跨省情况,需要入党所在地认定,还是需要当前组织关系所在地认定,感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