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开除党籍,处分的日期以那一天为准?
我们党组织有一名党员开除党籍,有纪委开除党籍处分的通知日期、党支部讨论决定日期,党委会议讨论议案日期,以那一天日期为准?
网友的回答
根据《党章》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结合中央纪委《关于将开除党籍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后留党察看的起始时间如何确定问题的答复》(中纪审〔2005〕43号)规定,“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后又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的,留党察看时间应当从原批准开除党籍的时间算起,如原开除党籍处分的时间已超过确定的留党察看时间,应在改变处分时一并按规定程序恢复其党员权利。”
综上,党员开除党籍的处分的日期,应从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算起。
结合中央纪委《关于将开除党籍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后留党察看的起始时间如何确定问题的答复》(中纪审〔2005〕43号)规定,“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后又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的,留党察看时间应当从原批准开除党籍的时间算起,如原开除党籍处分的时间已超过确定的留党察看时间,应在改变处分时一并按规定程序恢复其党员权利。”
综上,党员开除党籍的处分的日期,应从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