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分子考察情况时间间隔问题
我是2021年1月份在a单位成为积极分子,2021年9月转到了b单位,在2022年3月转为了发展对象。在2021年1月到9月这段时间内在a单位填写了两次考察情况记录,2021年9月到2022年3月在b单位填写了一次考察情况,在a单位填写的考察情况记录间隔不满半年会不会有问题?
网友的回答
间隔短了没问题,间隔长了不行。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7-02 08:20
如果A单位第二次考察记录是在9月份档案转接前填写的,这种情况是符合规定的;
在档案转接时,转出单位应当将本人截止转接时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的。7月至9月期间,是由A单位负责培养考察的,则该时期内的培养考察记录需要由A单位补充完整后转接到B单位进行接续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