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八)着力在工人中发展党员。做好在劳务派遣工中发展党员工作。适应劳动关系变化和用工方式变革,探索实行用工单位党组织为主,劳务派遣单位党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紧密衔接、共同负责的发展劳务派遣工入党办法,及时将劳务派遣工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
既然发展党员工作在用工单位党组织进行,那么,党员的组织关系也要转入用工单位党组织。
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应转入其现实工作单位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7-02 10:41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所以,表述的问题应以临时单位工作的时间段而决定。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7-02 09:38
如果在用工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建议把组织关系还是转入用工单位吧,不建议留在所居住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