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入党申请书、与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会议记录(以上均须有原件)齐全的话,可以向现党委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确定后是在原党委批复的,不能向现党委进行备案。原支部在的话在原支部出具情况说明。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8-21 10:50
没有备案这个事情,属于入党流程瑕疵的问题。同时,这个问题也要依据具体的年份时间来判定,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版本)中并未有相关备案的规定,而在2014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则明确了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如果确实无法补充,建议找寻原党委的上一级,对此情况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21 09:55
应当要备案,不备案不符合程序,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8-21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