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硬规定不可以。当支委会对某一事项的处理没达成一致,可以采用表决的方式来决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如在支委会中研究讨论可以采用举手表决,此时各支委委员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9-07 20:57
支委会讨论发展对象人选需要每个支委发表意见、举手表决。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9-07 17:54
支委会讨论发展对象人选这一步的表决方式,没有具体的规定,形成支委会决议即可。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07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