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培训时间早于政审(函调),学校开证明后仍不被接收怎么办?
发展党员培训早于政审(函调),接收地让开证明盖学校党委章,我去了学校两次最终学校盖了党委的章。
证明内容:我的信息,入党时间、流程、**支部发展、**党总支部审批、**党委批准入党,其发展过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章要求》,符合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流程,该同志的党员身份真实有效。特此证明!外加时间和党委章。
但是拿到接收地,接收地说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说政审必须在发展党员培训时间之前,只能说符合你们学校的发展流程不能说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再次请教各位,真诚希望大家指点和帮助。
证明内容:我的信息,入党时间、流程、**支部发展、**党总支部审批、**党委批准入党,其发展过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章要求》,符合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流程,该同志的党员身份真实有效。特此证明!外加时间和党委章。
但是拿到接收地,接收地说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说政审必须在发展党员培训时间之前,只能说符合你们学校的发展流程不能说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再次请教各位,真诚希望大家指点和帮助。
网友的回答
曾办理过类似的党员档案,我仅客观描述一下我这边审核过的档案材料情况,问题基本与你描述的一致,在向原高校党组织复核的时候,学校给出如下回复,大致意思为:学校党委表示每一年学校党委会集中开办发展党员培训班,各院系党组织列入当年度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来参加培训,但是在实际开展培训中,虽然尽可能的照顾到绝大多数发展对象政审的时间,但依然有个别发展对象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完成政审或在政审过程中就参加了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出现该情况确实属于我校个别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进程把控性不强,执行力度上还有差距,我校一定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之后发展党员流程的把控,特别感谢贵单位党组织指出问题,对我们工作的提升很有帮助。xx同志在我校就读期间表现优异……,该同志党员身份真实有效,请予以认可,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