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没有单位接收怎么办?
换新工作了,但是新工作地有组织关系,但是不同意接入,打电话问镇里,镇里也不接收,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向谁反映?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1日)(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1日)(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