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其余支委各司其职。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其余支委各司其职。
不需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上面一般会写清楚该党员党费缴纳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