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建议:1.联系转正的党组织确认党员档案是否放入人事档案还是违规给了个人。2.联系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确认里面是否有党员档案资料。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6个回答提问者:  Forint  2024-03-31 14:46
建议由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或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和档案保管单位公对公联系,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党员档案。
另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建议由学校和现居住地党组织沟通好,正式组织关系还未转入居住地时,采取何种方式及在哪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避免脱党。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qnjyg  2024-04-01 13:55
联合党支部向哪个党委(党总支)申请成立,上级党组织就是哪个。建议:1.两个单位党组织(党委/党总支)之间沟通协商好;2.要考虑该项目结束时间。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d6rls  2024-04-01 11: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这里应该要注意“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因此,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应该晚于2021年6月9日。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dsm98  2024-04-01 10:52
根据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所以建议联系最后一次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的党组织确认下是否已被脱党除名,如已除名(会有除名文件),就不是党员了,无需额外开具非党员证明。如果想重新入党是可以的,但可能考察的时间会更长一点。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trjza  2024-03-20 13:56
具体程序可向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了解,由学校和人才交流中心公对公对接调取,个人不可携带。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e6ye4  2024-03-20 16:33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需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才可以行使权力。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但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hmupf  2024-03-20 16:38
关系在哪就找哪核实处理,还在部队就更好了,对当时的情况也比较清楚。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v60po  2024-02-28 19:51
本人应积极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的经过,主动提供有关线索。单位党组织要与发展其成为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及工作过的单位取得联系,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并补办入党志愿书。现单位党组织要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tumzp  2024-01-24 14:33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应该注意:应当及时讨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l60ao  2022-04-30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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