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恢复。一是98年1月份支部要讨论你是否能够转正的问题,按照党章规定“如果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也就是时间最长延长到99年1月份,97年11月至99月1月份,你一直在外打工,并没有按时缴纳党费和履行党员义务,按党章规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是你所说的村干部已变、关系也丢了,一直在找。怎么找?简单的只需要查询下人事档案,你却找了二十年?所以,你这种情况也不可能按照特殊情况对待。两方面证明你从思想上、行动上都没有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如何给你恢复?
那要看你属于哪个党支部,党员关系原来在哪里,是原单位还是卫生局。如果是在原单位,那应该是原单位未在网上对你的党员信息进行维护。我们这里,现在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不需要手写的介绍信,都是网上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