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不需要回避。
来自:  观海听涛7个回答提问者:  大脑壳  2024-02-28 09:51
依据党支部工作条例,应向上级党委提出书面申请,写清成立党支部的原因,新支部的党员数量、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及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间。上级党委批复后即成立了新支部。
来自:  观海听涛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lpx33  2024-02-28 15:11
你这种情况,有工作单位的应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留校或者转入居住地(不是户籍地),居住地不接收的,应与上级党组织联系沟通予以解决,不能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
来自:  观海听涛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iull5  2023-07-07 15:21
目前,《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未对这个时间进行规定,如果没有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建议继续以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进行培养,待符合条件时,再确定发展对象进行发展。
来自:  观海听涛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r67vr  2023-07-07 10:43
建议与负责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同志联系,帮助解决。
来自:  观海听涛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qpa0y  2023-07-07 11:06
如果没有专门的党员组织关系信息转接系统,可以通过书面转接。
来自:  观海听涛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dpi47  2023-07-07 11:04
1.党的支部是指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由一些党员组成的一个组织,简称党支部。
2.党的支部委员会是指:由支部所有党员选举产生的支部领导班子,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领导职能。
3.党支部名称格式为“中国共产党+单位名称+支部委员会”代表支部全体党员。
4.党的组织分为支部、总支、党委三个层级,为逐级包含关系,总支之下必有支部,总支领导下属支部;党委之下必有支部,但不一定由总支,要根据情况设立总支,党委、总支委员会逐级领导支部。
来自:  观海听涛4个回答提问者:  pioneer  2020-12-13 00:30
同意前面几位网友的回答
来自:  观海听涛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8nktl  2021-08-01 14:22
请问,你是什么时候实际到新单位进行工作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对象三个月内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宜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你的情况是否存在这种违规情况,如果违规,将另行考虑。
来自:  观海听涛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pwb2z  2021-07-30 10:47
应查明两次备案时间不同的原因,属于弄续做假的应当不予以承认。
来自:  观海听涛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yfa0x  2020-09-24 17:5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