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第十二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有一条是: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否可以理解为,党支部具有干部人事权力,可以推荐干部任职?
来自:  不禁莞尔6个回答提问者:  不禁莞尔  2020-04-22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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