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据此,对预备党员违纪问题,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
1.批评教育。适用于预备党员有一般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没有丧失共产党员条件,尚不需作出延长预备期处理的情况。在预备期满讨论转正问题时,对经批评教育后已经改正错误的预备党员,可以按期转正。
2.延长预备期。适用于预备党员有一般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执纪实践中,这里的“情节较轻”,一般适用于按《党纪处分条例》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情形。
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适用于预备党员违纪性质和情节较重、已经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情况。执纪实践中,这里的“情节较重”,一般适用于《党纪处分条例》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情形。预备党员触犯2003年和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条款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例如,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理的;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嫖娼、卖淫的;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等等。
来自:  启宇1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黄东  2021-03-01 17:20
可以的,但是建议最好还是是联系当地党支部补办相关材料为宜。

党员档案最主要的是入党志愿书。党员档案丢失后,本人应积极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的经过,主动提供有关线索。

单位党组织要与发展其成为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及工作过的单位取得联系,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并补办入党志愿书。现单位党组织要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来自:  启宇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swzcn  2021-02-26 10:54
是指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之后嘛?积极分子满一年开会讨论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上级党委备案、政审、培训、预审等一系列工作后才会确定为预备党员,期间一至三个月的情况都是有的。
来自:  启宇7个回答提问者:    2021-02-25 14:38
您好,建议您先沟通一下新单位党组织,没按规定办理,哪里没按规定办理?这个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来自:  启宇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tmfzb  2021-02-25 09:48
介绍信是什么时候开的呢?
若是您10月开的介绍信,1月新组织接收了,那么党费应交至新公司。
来自:  启宇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lx4yx  2021-02-25 00:05
预备党员申请延期转正的次数一般只有一次,如果再次申请延期,一是时间上可能已超过了一年的延长期,二是组织上和广大党员认为,已经延长一次了,再继续考察和教育已无必要,基本上不具备党员条件,多数意见会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
党员转正最多可延长一年的时间,也就说预备两年不转正的话就会被取消入党资格。建议抓紧时间向所在单位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并在申请中写明延长预备期的原因。
来自:  启宇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9bd77  2021-02-25 00:16
您好,虽然《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并没有关于思想汇报的硬性规定。
但是,个人认为思想汇报是一名同志在进步过程中,如实地汇报自己的全部思想,是相信组织和要求进步的表现,贵在坦率、真实,毕竟只有勇敢地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才能争取得到组织的帮助。所以往往入党思想汇报是能体现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性的,个人建议本人按期如实上报。
来自:  启宇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g1h4r  2021-02-24 15:28
没有这方面的硬性规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只规定了“一年以上”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没有规定最长时间限制。
当然时间长如实继续思想汇报、支部对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就可以了,考察表地方不够用的话可以申请附加页。
来自:  启宇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oy13z  2021-02-24 15:40
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微罪不诉的话,只要能改过自新,还是可以入党的,毕竟没有硬性规定。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入党时千万不要对此进行隐瞒,如实汇报。
来自:  启宇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wsdbt  2021-02-24 15:49
如果是用党员系统的话,是不需要开具介绍信的,两个组织在线上操作即可。
如果是无法使用党员系统的话,还是要用介绍信的,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外的话需要积极联系原组织重新开具介绍信。
来自:  启宇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sibtf  2021-02-2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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