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深刻反省,建议学一下党章,自行脱党处理的情况。好好跟学校说一下,应该还是可以的。
来自:  张锋2个回答提问者:  liushibing  2018-03-30 11:44
那要看你属于哪个党支部,党员关系原来在哪里,是原单位还是卫生局。如果是在原单位,那应该是原单位未在网上对你的党员信息进行维护。我们这里,现在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不需要手写的介绍信,都是网上操作的。
来自:  张锋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hmaox  2018-04-18 19:02
党徽应该是指定的,我看买的党徽写的是中组部唯一指定厂家。而且有文件规定,党徽是什么样子。
来自:  张锋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5710u  2018-04-19 08:50
如何处理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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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由于历史原因或特殊情况,未满18岁加入党组织的,不能否认其党员身份,其入党时间的认定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11   
来自:  张锋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8xe6f  2018-04-19 22:02
组织关系可以,向现单位申请,同意接收你将组织关系转过来就行
来自:  张锋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fv6ti  2018-04-12 10:51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规定:

对劳务派遣工中的流动党员,一般以用人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劳务派遣单位党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密切配合、主动联系,将他们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

不少地方也有具体的办法。

因此,一般来讲,人才(劳务)派遣人员中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用工单位党组织。用工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对接收的人才(劳务)派遣人员中的党员,要本单位的党员一样,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规定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做适当的工作。

  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人才(劳务)派遣单位应及时建立党组织,负责管理用工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派遣人员中的党员的日常管理。如果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匀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用工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来自:  张锋2个回答提问者:  niuge  2018-04-24 11:07
写没写转正申请啊。
开支部大会了吗?
直接问支部书记就可以的。
来自:  张锋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3kmq7  2018-04-27 15:19
党的十二大以来,党员的转正时间是指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日期,以支部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上注明的转正时间为准。决议上未注明转正时间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预备期满支部大会及时讨论转正的,决议上虽未注明转正时间,但作出“同意转正”或“同意按期转正”决定的,转正时间以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因组织原因超过预备期满较长时间讨论转正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其按期转正的,转正时间以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对新转入的预备党员,推迟讨论转正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转为正式党员的,转正时间以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综上所述,只要党组织未对预备党员作出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决定的,转正时间一律按加入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计算。党支部讨论和上级党委审批的主题不是“是否同意该同志今日转正”,而是“是否同意该同志按期转正”,包括细则中第三十六条作出推迟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也是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当然,为了尊重党员档案的权威性,党委审批栏中填写同意转正或同意按期转正的,一律按一年预备期计算,不能以支部大会讨论的落款日期作为转正日期;但党委审批栏中如果注明该党员预备期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的,或者同意某年某月某日转为正式党员的,虽然不符合一年预备期的规定,我们仍以党委审批内容(不是审批落款日期)为转正时间。
来自:  张锋4个回答提问者:  雨打窗铃  2018-03-29 10:40
发展党员细则规定,积极分子培养可以连续,但现实中为了防止人情党员,一般到新单位后都是重新培养。
来自:  张锋2个回答提问者:  在路上-2018  2018-04-27 15:53
重新入党的党员按重新入党的日期填写。如,某人1975年5月21日入党,1976年3月1日出国定居后停止党籍,1998年回国并提出重新入党申请,2003年7月1日批准重新入党,该党员的入党时间应填写为“2003年07月01日”,而不是“1975年05月21日”。又如,某人于1982年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于1996年又重新入党,那么,该党员的党籍信息按1996年以后的情况来填,不再考虑1982年以前的情况。
来自:  张锋3个回答提问者:  雨打窗铃  2018-03-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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