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不可以。一名党员只能在一个党委下面的一个党支部。不在所属党委,不是所属党委的党员,就不可能任党委书记。
来自:  一苇度姜2个回答提问者:  birsn  2019-11-04 10:57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来自:  一苇度姜3个回答提问者:  曾晓芳1号  2019-11-04 12:02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七条,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你的情况,需要征求党支部、上级党委意见。
来自:  一苇度姜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swkim  2019-11-04 09:44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情况可能涉及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投票吧。有可能镇党委认为你不长期在村上居住生活,所以统一到镇党委成立的某个支部统一管理。如果你长期在村上居住生活工作,可以再和镇党委沟通。
来自:  一苇度姜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1zd3h  2019-11-04 01:49
建议重新领取充填
来自:  一苇度姜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kydin  2019-11-03 19:16
不影响,《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列出了8种情形,没有列出诫勉谈话,所以一般不影响。
来自:  一苇度姜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zgbiz  2019-11-02 05:06
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具有特定含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其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人培养成熟程度的标志。
从发展党员工作过程来看,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入党申请人”。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对他们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
来自:  一苇度姜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0uupu  2019-11-03 12:18
党委批复一般不宜简称为**公司A党支部,建议批复成立中共**公示A支部委员会。另外党支部和支部委员会是一回事,与支委会不同,支委会是支部的领导班子。
来自:  一苇度姜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74fhr  2019-11-01 09:54
村、社区党总支可以召开组织生活会,非县区党委直属的党总支一般不单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来自:  一苇度姜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mbtqp  2019-11-01 09:06
可以一个通知里都写上。
来自:  一苇度姜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74fhr  2019-11-01 09:0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