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党章》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2017年7月1日通过其为预备党员,2018年7月5日支部通过其转为正式党员,2018年7月10,日,党委审批通过其为正式党员”,这种情况应该从2018年7月1日起计算党龄。
《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年10月——2016年12月)》(上、下册),中办法规局编,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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