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广大党员都应自觉遵守、执行。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删除超计划生育的处分条款内容,主要是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既然国法有规定,党员就应当模范遵守。条例不再重复规定,绝不意味着是对党员在遵守国法、计划生育国策方面的松绑。如果党员违反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构成违纪的,就要按照总则中的纪法衔接条款予以处分。

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来自:  萝卜缨子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54kp4  2019-03-11 16:14
应该是有《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都有相关内容。

参考: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http://news.12371.cn/2016/12/05/ARTI1480917547346112.shtml
来自:  萝卜缨子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js2jz  2019-03-11 09:46
团有团费。
来自:  萝卜缨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v1lgy  2019-03-12 12:21
联系学校,帮忙催促一下吧,如果组织关系还没转到户籍地党组织,就先在学校缴纳党费。
来自:  萝卜缨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cind7  2019-02-23 14:22
  中共中央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十条规定:第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从上述规定看,流动党支部更多带有临时党支部的性质,主要是引导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过好组织生活等。在发展党员方面,如同临时党支部可以接收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但没有接收党员、发展党员权限。
来自:  萝卜缨子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f4nva  2019-02-22 10:21
看相关程序是否完善、民意如何,如果确实存在发展党员“近亲优先”的现象,可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问题。
来自:  萝卜缨子2个回答提问者:  羊册镇人士  2019-02-21 16:13
好像是不可以,建议下次在提交前先预览,然后再发布。
来自:  萝卜缨子1个回答提问者:  xhsliuw  2019-02-19 14:59
看新闻,2016年3月,广州军区第41集团军已转隶南部战区陆军,与原14集团军合并组建为陆军第75集团军,可尝试联系一下。
来自:  萝卜缨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63goa  2019-02-11 10:30
可明确是什么类型的基层党委,不同基层党组织参考的文件依据不同:

如农村基层党组织参考《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其第八条规定,乡镇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至3名,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兼任。党委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应当进行合理分工,保证各项工作有人负责。

如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其第九条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建议根据不同类型的基层党委,参考相应文件。
来自:  萝卜缨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s7yuk  2019-02-11 10:22
(1)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中明确,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鉴于您提到的是劳务关系,建议根据工作性质,签订工作期限长短,确定是否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做好沟通工作。

(2)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这个规定,凡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可设立党支部;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对于党员超过50人,但不需要成立总支部的,也可以成立党支部。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的总支部或党的支部。成立党的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均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因为,除非特殊批准,从人数上来讲,可能暂时无法成立基层党委。
来自:  萝卜缨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37uil  2019-02-0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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