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被采纳的答案
身体残疾者可以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部分地方可减免考试费等,但还是要依据招录职位的学历等方面要求的。
来自:  萝卜缨子4个回答提问者:  huangzpsgsg  2018-09-05 09:59
部分省市印发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的相关办法,不过更多是对党建指导员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做规定,没有具体涉及到几个两新支部,建议根据当地规定和当地的实际来。
来自:  萝卜缨子1个回答提问者:  2277395560  2018-09-04 09:20
支部主题党日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一般由市、县或基层党委根据不同类型党支部特点,每月相对固定1天,每次确定主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交纳党费,开展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看不少地方制定的“统一活动日”“固定党日”等概念在操作上,和主题党日差不太多,不过主题党日的主题更为明确。在统一活动日应该是可以进行主题党日的。
来自:  萝卜缨子1个回答提问者:  zzy0948130  2018-09-04 16:32
应发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来自:  萝卜缨子4个回答提问者:  zzy0948130  2018-08-31 10:34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规定: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基层党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要采取由党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向党员工作过的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函询其表现,到纪检、公安机关了解其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办法,调查了解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

对主要由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话教育,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
来自:  萝卜缨子3个回答提问者:  sqx0308  2018-08-2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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