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被采纳的答案
党章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如何条件满足,尽量设置党小组,方便进行组织生活。

更多可参考这个:支部必须成立党小组吗?
http://wenda.12371.cn/liebiao.php?mod=viewthread&tid=468101
来自:  萝卜缨子1个回答提问者:  xuyuke  2018-06-18 18:09
“清理出党”说法有点过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对流动人才中的党员,所在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对劳务派遣工中的流动党员,一般以用人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劳务派遣单位党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密切配合、主动联系,将他们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

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人才(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及时建立党组织,负责管理用工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派遣人员中的党员的日常管理。

因此可跟工作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沟通,将组织关系尽快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派遣单位党组织。不行就联系其上级党组织,再不行,直接拨打“区号+12371”。
来自:  萝卜缨子2个回答提问者:  kenliu339  2018-06-20 21:43
应该不可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中组发[2013]18号)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同时明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按照本意见执行;其他领导干部,参照本意见执行。

一般而言,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都属于领导干部范畴。
来自:  萝卜缨子3个回答提问者:  TTT  2018-06-21 12:01
中央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组发〔1981〕19号) 规定:凡因私事要求出境的共产党员,必须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不过目前约束的更多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此规定不知道是不是还有效。
来自:  萝卜缨子4个回答提问者:  xuyuke  2018-06-13 16:45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都不能流于形式。

在党内,不论职务高低,相互间都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在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同其他同志一样,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来自:  萝卜缨子1个回答提问者:  zengqingxiao  2018-06-13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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