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被采纳的答案
因为已经经过层层审批了,是不能撤回的,只有单位所属区人社局的组织部门点击拒绝才能退回,或者超期以后自动退回。
来自:  尼采7个回答提问者:  151506531189626  2020-03-27 16:08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如上所述,却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来自:  尼采6个回答提问者:  155851181174735  2020-03-27 18:33
1.党员在一个支部工作组织生活即可,不需要同时在两个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2.临时党支部撤销后,是否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临时党委或者上级党委决定,建议咨询管辖临时党支部的临时党委、
3.临时党支部不转接组织关系。
来自:  尼采1个回答提问者:  138116987879147  2020-03-25 17:01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划分党小组,每个如果划分了党小组,每个党员就应该划分到党小组内。
来自:  尼采6个回答提问者:  186995773875590  2020-03-25 12:33
最近党网在进行数据迁移和系统升级,请耐心等待,或者多刷新几次。
来自:  尼采1个回答提问者:  hljsun  2020-03-25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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