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具体相关程序建议咨询其企业上级的党组织。
党员人数达到100人,或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可以成立党委。成立需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然后申请设立党委,批复后,组织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酒城星星仔
lv 7
发布于:2021-04-16 09:43
在香港的国有企业应该是国企的分公司吧?问总部啊,总部党委批准你就可以成立。所谓国企上面都是有国资委管理的,不会出现独立的国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日月半安
lv 5
发布于:2021-04-16 08:47
可以,应向国企上级党组织申请成立党委,如果是独立国企向管理部门党组织申请。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1-04-16 08:40